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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都在这里!

近日,北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全面鼓励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以及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建造模式,力争从源头上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众所周知,建筑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黄金资源”,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当然,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因组成成分不同,处置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意见》要求,按照资源类(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和处置类(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利用或处置,并做出具体要求:

工程渣土实施直接利用,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绿化造景和矿坑修复等生态建设修复工程,开槽砂石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加工为再生砂石料后方可使用,杂填土鼓励就地筛分处置;工程泥浆采取就地清洗、泥沙分离等资源化处置方式,无法就地处置的,经晒干后与工程渣土协同利用;工程垃圾中的金属类弃料直接回用工程,无机非金属类弃料进行资源化处置加工为再生建材;拆除垃圾鼓励设置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进行处置;装修垃圾按就近原则选择具备装修垃圾分拣或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细化调整为就地处置设施、临时处置设施、固定处置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在工程红线内建设建筑垃圾筛分、破碎生产线,对建筑垃圾实施就地处置;除核心区外,每个区应具备不少于2-3处固定(或临时)处置设施。

此项政策的出台,无疑给许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及其产业链关联企业带来了福音。比如,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设备和解决方案是洁普智能环保的核心业务之一,每年都会为公司创造可观的利润。当然,这得益于广大客户对我们设备的青睐和方案的肯定。在设备制造方面,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剪切式破碎机、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履带式移动破碎站、圆振动筛、弛张筛等等,建筑垃圾处置全系设备我们都能自主生产;在解决方案方面,我们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方案,无论是固定式处置还是移动式处置,无论是时产100吨还是时产300吨。此外,针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我们也有专属方案。

建筑垃圾破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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